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二〔2017〕2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工作原则及入学条件
(一)幼儿入园年龄为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合理制定2017年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
(四)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保持不变,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主要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五)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西区园)、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中心园)、广州开发区第二幼儿园、香雪幼儿园及九龙中心幼儿园招生计划按市教育局规定比例以电脑派位形式招收具有黄埔区户籍及具有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适龄幼儿(见附件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六)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学位,优先招收网上报名结束前已实际收楼入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购本小区住房且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如仍有学位,按网上报名结束前“本小区具有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业主适龄幼儿→本小区具有黄埔区内而非本小区内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适龄幼儿→本小区具有非黄埔区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适龄幼儿”的优先次序考虑解决。如果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派位的形式确定学位归属;若该园招收符合政策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少于其面向社会招生计划数,则其差额用于面向全区以电脑派位形式招收具有黄埔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适龄幼儿。
(七)集体办、国有企业办、部队办及民办幼儿园(其中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本小区适龄幼儿优先)实行自主招生。
(八)要关注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对常住人口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幼儿,通过资助、补贴等办法,保障其能享受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
(九)要重视特殊幼儿入园需求。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要安排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十)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进行招生。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幼儿录取依据。
(十一)幼儿园招生班额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全区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2017年黄埔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附件2)、《2017年黄埔区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须知》(附件3)进行,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根据《2017年黄埔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流程》(附件4)进行。
(二)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办学办园性质、等级、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公告。
(三)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持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拟录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因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参加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进行补录,直至录满为止。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五)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园招生工作,及时解决本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集体办、国有企业办及部队办幼儿园尽量扩大面向社会招生的范围。
(三)区教育局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同时在黄埔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目、微信公众号“广州黄埔教育”公布招生相关信息。
四、其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附件: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2.2017年黄埔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3.2017年黄埔区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须知
4.2017年黄埔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流程
5.2017年黄埔区幼儿园招生情况一览表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类别 | 对 象 | 证 明 材 料 |
优抚群体类 |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公证书) | 部队师级或市民政局以上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 |
合法领养或家庭寄养的适龄孤儿 | 市民政局发的助养证或家庭寄养协议书、助养人的户口簿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区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 |
特殊行业类 |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 厅(局)级以上有关单位证明、本人工作证件 |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其中一名) | 区(县级市)以上民政局证明、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有效劳动合同 |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的环卫临时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适龄子女 | 市城管委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卫临时工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有效劳动合同、连续两年以上在穗缴纳社保证明 |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 进藏干部职工房产证及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信函 |
人才类 |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
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单位证明 |
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 监护人依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 |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的有关证明 |
优秀外来工子女 | 监护人所获得“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技能人才”、“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或相应区(县级市)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证明材料、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
境外群体类 |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 相关使领馆证明、本人护照或身份证 |
台胞子女 | 区(县级市)以上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 |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 广州市荣誉市民证书、本人身份证或回乡证 |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 市级以上外事办证明及合法居留证明 |
注:1.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级市)以上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2.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出具证明的单位对证明真伪性及因此产生的问题负全责。
附件2
2017年黄埔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序号 | 日期 | 星期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1 | 4月25日前 | 二 | 在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对外公布本年度各幼儿园招生计划 | 区招考办 |
2 | 5月2-3日 | 二-三 | 已实际收楼入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购本小区住房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批次招生报名) | |
3 | 5月5-6日 | 五-六 | 由拟录幼儿园通知获得审核资格的小区业主幼儿及监护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拟录取资格审核) | 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 |
4 | 5月8日 | 一 | 补录及资格审核 | 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 |
5 | 5月9-11日 | 二-四 | 公示最终录取名单 | 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 |
6 | 5月12日 | 五 | 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 |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7 | 5月15日 | 一 | 审核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在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发布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园招生计划 | 区招考办 |
序号 | 日期 | 星期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8 | 5月16-18日 | 二-四 | 具有本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网上报名(第二批次招生报名) | |
9 | 5月19日 | 五 | 区电脑派位仪式,并在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发布电脑派位结果。 | 区招考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10 | 5月21-22日 | 日-一 | 拟录取幼儿资格审核 | 参加电脑派位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11 | 5月23日 | 二 | 补录及资格审核 | 参加电脑派位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12 | 5月24-26日 | 三-五 | 公示最终录取名单 | 参加电脑派位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13 | 5月31日-6月2日 | 三-五 | 参加自主招生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在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网上报名(第三批次招生报名) | |
14 | 6月5-12日 | 一-一 | 网上审核本园拟录名单 | 集体办、国有企业办、部队办幼儿园及部分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15 | 6月19日-8月31日 | 六-四 | 网上审核本园拟录名单 | 民办幼儿园 |
16 | 9月1-15日 | 五-五 | 报送纸质版录取名册 | 全区幼儿园 |
附件3
2017年黄埔区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须知
一、2017年我区幼儿园招生分三批进行:
(一)申请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日(5月2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3日(5月3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申请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的学位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6日(5月16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18日(5月18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陆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5月2-3日,申请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再次登录区教育信息网 (http://www.hpedu.gov.cn/)填报该批次志愿的,登陆账号、密码不变。
(三)申请集体办、国有企业办、部队办及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学位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1日(5月31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6月2日(6月2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5月2-3日、5月16-18日申请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再次登录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填报该批次志愿的,登陆账号、密码不变。
二、具备黄埔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可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报名参加2017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
三、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使用幼儿本人身份证号进行登记注册,使用其他身份证号登记注册的,将取消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录取资格。
四、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写资料。字库中没有的生僻汉字请用同音字并加圆括号表示,例如:“(山)”。所填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负。
五、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在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批次(第一批)、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批次(第二批)都只能填报1所幼儿园,在集体办、国有企业办、部队办及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批次(第三批)可填报4所幼儿园。
六、填报资料后,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密码被他人盗用造成的后果,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负。报名截止后,逾期未提交或未完成的填写信息无效。
七、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报名,同园录取”,用一个幼儿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务必在该幼儿姓名后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报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
八、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2116612、8211663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22127396。
附件4
2017年黄埔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电脑派位招生流程
一、工作目标
以"统一领导、公开透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管理,区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在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电脑派位,实行"阳光招生"。
二、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1.凡已被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能再参加区教育部门组织的电脑派位招生。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适龄幼儿。
2.符合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条件的每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16日(5月16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18日(5月18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陆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实名制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幼儿及监护人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招生志愿1个。
3.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网上报名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摇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4.网上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二)电脑派位
1.网上报名截止后,区招考办立即对报名数据进行备份。组织电脑派位,对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当天在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发布派位结果。
2.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如下:
(1)现场导入所有幼儿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2)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GUID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
(3)对已填报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三)资格审核和注册
1.参加电脑派位的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负责对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关系证明。
(2)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
(4)其他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
2.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和注册。
3.各幼儿园负责公示本园录取名单,区招考办负责在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公布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及结果名单。
4.区教育局负责对本区各幼儿园的电脑派位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监督。